台湾同学会章程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本会名称:台湾同学会,英文全称: Taiwan Scholar Association 英文缩写: TSA。
第二条 本会性质:本会是由原在台湾就学并到国外留学后回大陆定居、工作,以及从台湾来大陆常住、工作的学者、专家自愿结成的全国性、 联谊性、非营利性社会组织。
第三条 本会宗旨:高举爱国主义旗帜,团结广大会员和台湾专家学者及学生,促进海峡两岸科技、教育、文化等方面的交流,为统一祖国、振兴中华服务。
第四条 本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。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央统战部、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。
第五条 本会会址设在北京。
第二章 任 务
第六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:
?。ㄒ唬?发挥本会与台港澳及海外联系广泛的优势,宣传政策、沟通情况、联络感情、增进共识,共同为中国的和平统一事业努力奋斗;
?。ǘ?发动会员,根据各自的专业特长,在各专业、学科领域内努力工作,为国家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积极作出
贡献;
?。ㄈ?nbsp;开展联谊活动,加强会员间的联系,增进友谊,沟通信息,交流经验;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建议,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,为会员排忧解难、提供服务;
(四) 开展与台港澳及海外科技、教育、文化等方面的交流,组织相关考察和活动,增进了解,加强团结,促进合作;
?。ㄎ澹?编辑出版会刊、通讯录。
第三章 会 员
第七条 本会实行个人会员制。本会成员包括会员和名誉会员。
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,必须具备以下条件:
?。ㄒ唬?拥护本会章程;
(二) 有加入本会的意愿;
(三) 具有一定社会影响。
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:
(一) 经会员书面推荐;
?。ǘ?申请者本人提交入会申请书和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;
?。ㄈ?经申请者所在单位同意;
?。ㄋ模?理事会讨论通过;
?。ㄎ澹?由本会颁发会员证。
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?。ㄒ唬?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?。ǘ?参加本会的活动;
?。ㄈ?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?。ㄋ模?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?。ㄎ澹?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?。ㄒ唬?执行本会决议;
?。ǘ?维护本会合法权益;
?。ㄈ?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
(四) 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
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
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
第十四条 本会可聘请少量名誉会员。名誉会员为荣誉性质,可参加本会的活动。
第十五条 会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工作生活 6 个月以上的,会籍自动失去,失去会籍的日期从离境 6 个月后的第一天开始;会员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作生活 6 个月4以上的会籍自动恢复,会籍恢复日期从回到境内 6 个月后的第一天开始。
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、罢免
第十六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。 会员大会的职权是:
?。ㄒ唬?制定和修改章程;
?。ǘ?选举和罢免理事;
?。ㄈ?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;
(四) 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;
(五) 决定终止事宜;
(六)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。
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第十八条 会员大会每届五年。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时,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,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。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 1 年。
第十九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,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,对会员大会负责。理事会由会长、副会长和其他理事组成,秘书长参加理事会。
第二十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:
(一) 选举和罢免会长、副会长,聘请名誉会员;
?。ǘ?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;
?。ㄈ?筹备召开会员大会;
?。ㄋ模?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;
?。ㄎ澹?制定工作计划、内部管理制度,并组织实施;
?。?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;
?。ㄆ撸?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和实体机构;
?。ò耍?决定秘书长、副秘书长的聘任;
?。ň牛?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
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, 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个别理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时,可通过书面形式表达自己的意见。
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,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。
第二十三条 本会会长、副会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:
?。ㄒ唬?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 政治素质好;
?。ǘ?为祖国的和平统一努力工作,在自己的专业、学科领域中有一定贡献,在会员中有较大影响;
(三) 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 70 周岁;
?。ㄋ模?身体健康,能坚持正常工作;
?。ㄎ澹?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;
?。?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
第二十四条 会长、副会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,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,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任职。
第二十五条 本会会长、副会长每届任期五年,连任不超过两届。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,须经理事会批准,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。
第二十六条 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。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。
第二十七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:
?。ㄒ唬?召集和主持理事会;
?。ǘ?检查会员大会、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;
(三) 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。
第二十八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:
(一) 本会秘书长为专职人员, 主持办事机构日常工作,组织实施理事会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;
?。ǘ?协调办事机构、实体机构开展工作;
?。ㄈ?决定办事机构、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;
(四) 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、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,交理事会决定;
?。ㄎ澹?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 70 周岁,连任不超过两届;
?。?处理其他日常事务。
第二十九条 理事会下设办事机构秘书处,其职责是:办理日常事务性工作,开展各种活动的组织联络工作,完成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交办的任务。
第五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
第三十条 本会经费来源:
(一) 海内外各界人士和团体的捐赠;
?。ǘ?政府资助;
?。ㄈ?在核准的业务内开展活动和服务的收入;
?。ㄋ模?利息;
(五) 其他合法收入。
第三十一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,不得在会员中分配。
第三十二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,委托业务主管单位指定的财务部门代为管理,保证会计资料合法、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
第三十三条 本会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,接受业务主管单位财务部门、审计机关的监督。本会的资产,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侵占、私分和挪用。
第三十四条 本会换届和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,必须接受财务审计。
第三十五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、福利待遇,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。
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
第三十六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,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通过,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。经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。
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
第三十七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,或由于分立、合并等原因而需要注销时,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。
第三十八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,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。
第三十九条 本会终止前,须在业务主管单位指导下,成立清算组织,清理债权债务,处理善后事宜。清算期间,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。
第四十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。
第四十一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,在业务主管单位和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下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。
第八章 附 则
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经 2016 年 1 月 23 日第十二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。
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。
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。